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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节:唯快不破

里加尔世界早期的剑术讲义当中,将一场剑斗关乎“时机”的部分分类为“三种时间”。

这三者分别是“身体的时间”、“肩的时间”、以及“手的时间”。

所谓身体的时间,指的便是调动全身,压低重心,在迈步同时进行强而有力的斩击一类大幅度攻击;而肩膀的时间,指的则是以手臂枢轴点肩部作为基准,不调动腰部和下肢——也即是指站在原地不动,只用手臂挥击的攻击。

最后一个手的时间,以此类推所指的自然是连肩膀都不动,只通过手腕部分最小范围运用手中的剑进行动作。

这三种时间按照由大到小的关系排序——所需调动的部位越少自然动作的速度越快,花费的时间也越少。因此这份讲义当中所告知的技巧自然也就是“用肩的时间来应对对手的身体时间,用手的时间来应对对手肩的时间”。

——如何判断对手是科班出身的剑士还是野路子,这种细节便是其依据。

一次交手试探,双方都拉开了距离。

斗笠剑客的目标是阻止亨利对他倒地的同伴继续下手,而贤者的目的同样是保卫同伴。

这并不是他们能一对一尽情战斗的情况,因为周围有更多人,需要顾虑的问题相当多。

老练的战斗职业者之间所具有的这种默契,分明是对手旁人看起来却常常像是搭档。

“呼——”戴着斗笠的剑士手中的和人腰刀并非如今常见的打刀,而是一把从刀镡上看来颇为古典的太刀。这种刀刃曲度更大的刀最早是为马战使用,其刀刃弯曲而刀柄亦有反向弯曲,为的是骑马向下劈砍时能稳固不脱手。

在步战剑术愈发受到重视以后太刀的柄便开始加长并倾向于变直,最终的演变形态便是如今的打刀。而此人手中的太刀说不出是定制的武士偏好复古还是本身就是来自于数百年前的过渡形制,总而言之比起普通的打刀更长,佐以斗笠剑士的身高臂长,正面交锋倒也不至于在克莱默尔的面前落得下风。

他的开口询问有些奇特,因为地上躺着一大堆被亨利给揍倒的人,任谁都能一眼看清攻击他同伴的确实是贤者,但他却依然咨询了。

几个教程较快的人迅速地靠了过来把地面上七歪八倒的流寇给扶起来,与此同时周围包围过来的人也越来越多。除了树林间摇摇晃晃慢慢走出来的家伙以外,大道上居然也过来了一行其中有不少人骑着马的。

这批人很明显和之前的流寇有很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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